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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关于发布天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方法及排放限值的公告
[摘要] 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我市污染减排需求和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际,为有效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总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测方法和排放限值公告如下: 一、检测方法 1.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采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05)中规定的稳态工况法(ASM)进行排气检测。
[发布日期] 2013-03-22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限值;排气;排放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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