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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15]15号
[摘要]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津市环改字[2015]15号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 112000002409 组织机构代码:40135442-4 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江都路220号 法定代表人:李彤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我局于2015年4月29日对你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分别于2010年11月和2011年12月购入3台射线装置,未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已经投入使用。
[发布日期] 2015-06-16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我局;改正;天津市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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