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宣教中心关于开展“辐射安全伴我行”环保公益活动的通知
[摘要] 市环保宣教中心关于开展“辐射安全伴我行”环保公益活动的通知 津环保宣教中心发〔2016〕4号各相关单位: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高速发展,人们在享受移动通讯所带来的美好生活的同时,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关注起身边的电磁辐射,为了普及电磁辐射科学知识,增强公众对电磁辐射的全面了解,引导公众科学认识和理性对待身边的电磁辐射,天津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定于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在全市开展“辐射安全伴我行”环保公益活动(具体内容见附件),请各区县环保局组织本辖区社区、学校、环境教育示范基地积极参与。
[发布日期] 2016-05-10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伴我行;环保;宣教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