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关于对全市医疗机构进行环保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摘要] 津环保办秘函〔2014〕16号 市环保局关于对全市医疗机构进行环保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环保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机构废水处理及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监督监管,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生活健康,市局拟对全市医疗机构开展一次全面的环保专项检查,为此制定了《市环保局关于全市医疗机构环保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县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发布日期] 2014-06-30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废物;医疗;检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