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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环境安全大检查8月月报
[摘要] 环保部应急办: 按照天津市大检查工作方案,8月份为我市大检查工作全面检查阶段,阶段要求各区县环保部门要督促企业将大检查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工作方案中,并严格按照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要迅速进行整改;要结合本辖区政府部署的检查和督察,或联合有关部门,通过现场检查、综合督查、专项督查、交叉督查、抽查等方式,对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辖区内检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现将本月工作进展汇报如下: 一、加强环境安全监督检查 我市16个区县上报了详细的检查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确定了重点检查对象,特别是加大了对河道巡查力度,加强了对河道、坑塘、沟渠水质进行监测,同时,大力推进油气污染治理排查工作,对油气开采企业、加油站、加气站等加强监督管理。
[发布日期] 2013-08-22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检查;督查;工作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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