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关于停止利弗斯(天津)工业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并加强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
[摘要] 津环保固〔2016〕207号 市环保局关于停止利弗斯(天津) 工业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活动 并加强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武清区环保局: 根据利弗斯(天津)工业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市局决定自即日起,停止该公司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并收回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发布日期] 2016-12-02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危险废物;环保局;弗斯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