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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汛期放射源安全管理的通知
[摘要] 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市正处在主汛期,为确保汛期放射源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发布日期] 2012-08-10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放射源;汛期;单位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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