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光等同志聘任的决定
[摘要] 滨海分院,各科室、各部门: 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聘任陈光同志为大气环境研究室主任; 聘任阚元卿同志为物理污染控制研究室主任,同时杨勇同志不再兼任物理污染控制研究室主任; 聘任张寿生同志为水环境研究室副主任(正科); 聘任王亘同志为恶臭重点实验室分析测试部部长(副科); 聘任王元刚同志为恶臭重点实验室管理部部长(副科); 聘任李昌建同志为恶臭重点实验室控制技术部部长(副科); 聘任刘咏同志为迪兰奥特公司副总经理(副科); 聘任宁晓宇同志为恶臭控制技术工程中心筹备组副组长(副科); 聘任冯真真同志为环境规划院项目咨询部副部长; 聘任张征云同志为环境规划院统计分析室副主任; 聘任尹立峰同志为环境规划院环境规划室副主任; 聘任李红柳同志为环境规划院生态规划室副主任; 聘任王文美同志为法规标准室副主任; 聘任陈瑞同志为清洁生产中心审核部部长(副科); 聘任张金鸿同志为研发部副部长; 聘任王乃丽同志为检测公司总工程师(副科)。
[发布日期] 2012-03-08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聘任;同志;规划院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