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办理2014年进口固体废物许可证费汇款业务事项的通知
[摘要] 关于暂停办理2014年进口固体废物许可证费汇款业务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由于环保部固废管理中心工作需要将变更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缴费账户,截止到2014年2月28日可继续按原账户户名环境保护部化学品登记中心,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亚运村支行,账号35090188000055356进行汇款。
[发布日期] 2014-02-19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汇款;账户;固废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