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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
[摘要]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 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及时确定事件级别,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定。
[发布日期] 2013-08-16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评估;损害;污染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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