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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朱洪波等四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摘要] 关于朱洪波等四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局党组2011年12月1日会议研究决定: 朱洪波同志任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固体废物及物理污染管理处副处长; 林祝杰同志任天津市环境保护局财务计划(审计)处副处长; 赵杰同志任天津市环境保护局生态城市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鲍金红同志任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大气环境保护处副处长; 以上四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自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
[发布日期] 2011-12-31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保护局;同志;天津市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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