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专题聚焦
态势分析
更多服务
关于我们
已收录
268921
条政策
搜索
众筹
政策管理
创新补偿
创新驱动
其他热词 >
政策提纲
暂无提纲
同来源的其他政策
关于做好局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总结工作的通...
大众汽车自动变速器(天津)有限公司DQ...
2015年15周天津市水质自动监测周报
天津金鹏铝材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铝...
河北区地铁六号线北运河站地块(一期)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新建使用FS60...
市环保局关于做好2015年汛期及抗日战...
重点流域水专项规划任务基本完成
[摘要]
本报北京9月18日电 (记者孙秀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淮河、海河等重点流域25个省(区、市)人民政府2015年度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和《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情况进行了考核。
[发布日期] 2016-09-19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考核;水污染;流域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
156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