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15]24号
[摘要]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津市环改字[2015]24号天津津滨供热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120192000013211 组织机构代码:77062080-4 地址: 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四路46号1-306-2室 法定代表人:武世彬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我局于2015年7月15日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单位2014年7月建设了一台40吨燃煤供热锅炉(型号为DZL29-1.25/130/70-AII),你单位于2014年12月5日启动该锅炉进行供热,直至2015年3月15日供热结束,你单位该锅炉未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投入使用。
[发布日期] 2015-08-19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我局;单位;改正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