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天津市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名单的公告(第二批)
[摘要]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第449号令)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有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的规定我局对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期间,符合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条件的13家单位(第二批)进行了审核,并予发放,特此公告(名单见附件)。
[发布日期] 2012-07-03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射线;装置;津南区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