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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清新空气分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的通知
[摘要] 津环保党〔2013〕62号 关于调整清新空气分指挥部办公室 工作职责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局党组研究决定: 清新空气分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主要是:承担“清新空气分指挥部”负责的工作任务;组织“清新空气分指挥部”的各类部署会、推动会、协调会等;按总指挥部统一要求,负责《清新空气行动方案》中各项任务的督办、报告;负责向各部门传达和移交总指挥部工作要求、任务、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等;负责起草和编制“清新空气分指挥部”各类会议纪要、简报、通报、专报、工作总结、工作进展情况等材料;负责“清新空气分指挥部”有关信息资料的归档工作;组织协调社会信息员和义务监督员的日常管理;完成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发布日期] 2014-01-09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清新;大气;空气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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