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68922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市环保局关于发放德鸿泰(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摘要] 津环保固〔2016〕199号 市环保局关于发放德鸿泰(天津)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通知静海区环保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和企业申请,市局于2016年11月14日为德鸿泰(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鸿泰公司”)颁发了为期一年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体内容如下: 法定代表人:程汝星; 住所、设施地址:天津市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园区十二号路1号;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利用; 危险废物类别:HW17表面处理废物(336-054-17、336-055-17、336-057-17以上均不包括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HW22含铜废物(397-004-22、397-051-22以上均不包括废水处理污泥和酸性废蚀刻液)、HW49其他废物(900-045-49不含铅的废电路板); 年经营规模:HW17表面处理废物(336-054-17、336-055-17以上均不包括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1000吨、HW17表面处理废物(336-057-17以上均不包括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200吨、HW22含铜废物(397-004-22、397-051-22以上均不包括废水处理污泥和酸性废蚀刻液)4000吨、HW49其他废物(900-045-49不含铅的废电路板)25000吨; 有效期限:2016年11月4日至2017年11月3日。
[发布日期] 2016-11-17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危险废物;年月日;废物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122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