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关于征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区指标(试行)》意见的函
[摘要] 津环保综函〔2013〕52号 市环保局关于征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区 指标(试行)》意见的函 西青区政府: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精神,环境保护部编制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区指标(试行)》征求我市意见,你区是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现将征求意见函印送你区,请结合贵区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月4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反馈至我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市环保局生态办,邮编300191),由我局汇总研究后向环保部反馈。
[发布日期] 2013-02-05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生态;文明;征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