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关于更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
[摘要] 津环保便函〔2015〕108号市环保局关于更新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各区县环保局: 为巩固和深化我市“十二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成效,不断提升我市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水平,按照《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见附件1)要求,“十三五”期间我市将继续参照《“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 2015-12-11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危险废物;规范化;指标体系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