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上半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自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做好2012年上半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 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 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环保局、各国控企业: 为迎接2012年上半年国家总量减排核查,请各区县环保局及各国控企业做好2012年上半年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的自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区县环保局自查内容 1、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监管情况:各区县环保局应每月开展一次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现场监督检查。
[发布日期] 2012-07-11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污染源;监测;自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