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关于天津国电津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执行环保电价管理的通知
[摘要] 市环保局关于天津国电津能滨海热电 有限公司1号机组执行环保电价管理的通知局有关处室、直属单位、滨海新区环容局: 根据2015年1月26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国电津能滨海热电公司1号机组执行环保电价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15〕53号),天津国电津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自2014年9月21日执行环保电价,请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其环保设施运行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36号)等环保要求。
[发布日期] 2015-02-12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津能;环保;热电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