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关于开展源头管控涉酸涉重金属废水倾倒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
[摘要] 津环保土〔2017〕106号市环保局关于开展源头管控涉酸涉重金属废水倾倒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各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鸿忠书记4月30日视察静海区渗坑现场时提出的“要做到坚决止住企业偷排偷倒行为,狠抓污染企业的清理”的指示精神,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四清一绿”行动2017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党厅〔2017〕20号)要求,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源头管控涉酸涉重金属废水倾倒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废酸重金属废水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解决污染环境的突出问题。
[发布日期] 2017-05-02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重金属;废水;专项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