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名市级绿色学校和市级绿色幼儿园的决定
[摘要] 关于命名市级绿色学校和市级 绿色幼儿园的决定各区县创建绿色学校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多年来,我市绿色学校创建工作蓬勃发展,成效显著,成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以绿色奥运为契机,抢抓机遇,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通过课堂渗透、社会环保实践活动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绿色学校、绿色幼儿园创建活动,不断丰富绿色学校创建的内容和形式,在校园中大力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加到我市生态城市建设中来,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的环保意识和环境生态道德素质,提高了我市中小学校的环境教育整体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和社会效果。
[发布日期] 2010-09-09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天津市;幼儿园;绿色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