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润达环境治理服务有限公司通过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专家评审的公示
[摘要] 根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0号)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第1版)》等相关规定,天津市润达环境治理服务有限公司申报的生活污水处理(临时)和工业废水处理(临时)资质通过专家审查,现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发布日期] 2013-01-22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我局;公示;资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