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摘要]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津市环改字[2015]33号天津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事证第112000001342号 组织机构代码:73546578-1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与士英路交口东北侧宁发阳光花园13号楼1门 法定代表人:徐立祥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我局于2015年10月16日对你单位下属单位天津市双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了现场检查,2015年10月28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双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扩建工程项目于2013年12月6日通过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津环保许可表[2013]190号),该项目于2014年3月开工建设,于2014年12月建成,2015年5月投入试运行,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正在使用,且至今尚未取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批复。
[发布日期] 2015-12-10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我局;改正;年月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