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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生态市建设联络员职责及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
[摘要]
津生态办〔2011〕3号 关于明确生态市建设联络员职责及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委局、单位: 为推动《2011-2013年天津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落实,进一步发挥生态市建设联络员作用,做好工作协调及情况报送等工作,现就生态市建设联络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联络员及职责。
[发布日期] 2011-11-25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报送;生态;联络员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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