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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海恩泰(天津)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取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的公告
[摘要] 根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环保部第20号令)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第1版)》要求,2013年6月28日,我局许可乐海恩泰(天津)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崔万成;单位登记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津围公路9号(北辰科技园区乐金电子公司内C1栋2楼)取得以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 工业废水处理临时资质,证书编号:津临2-5,有效期:2013年6月至2015年6月。
[发布日期] 2013-07-04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资质;环境污染;运营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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