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报送2012年第二季度国控重点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相关材料的通知
[摘要] 关于尽快报送2012年第二季度国控 重点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 相关材料的通知 滨海新区环保与市容管理局、东丽区环保局: 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环发[2008]88号)和《关于实施<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工作中有关需要注意问题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12]72号)的相关要求,贵局应于2012年6月20日前报送2012年第二季度国控重点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相关材料。
[发布日期] 2012-08-07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污染源;国控;自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