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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创爱华(天津)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变更的公告
[摘要] 经首创爱华(天津)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根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环保部第20号令)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第1版)》要求,我局许可该公司持有的运营资质证书法人变更为张恒杰,其余内容不变(法定代表人:张恒杰;单位登记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51号W5-C2-4层405-406室);资质类别:生活污水处理乙级,证书编号:津乙1-3 ,有效期:2013年9月至2018年9月;资质类别:工业废水处理临时资质,证书编号:津临2-7,有效期:2013年9月至2015年9月)。
[发布日期] 2014-04-21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资质;证书编号;运营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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