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关于蓟汕高速公路分段实施有关环评批复问题的复函
[摘要]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蓟汕高速公路分段实施有关环评批复问题的请示》(津高速工管〔2013〕8号)收悉,经研究,复函如下: 2012年2月1日,我局以《关于对蓟汕联络线高速公路(京津高速公路~津晋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津环保许可函〔2012〕004号)批复该项目环评报告书,如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评价内容一致,项目分段建设,且在项目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五年内开工,原环评批复有效。
[发布日期] 2013-02-04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评;高速公路;批复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