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大唐青灰岭风光发电示范项目49.7MW工程环评主体变更的复函
[摘要] 京环函〔2016〕497号 大唐昌裕(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 《关于大唐青灰岭风光发电示范项目49.7MW工程环评文件主体变更的请示》(大唐新能源北京〔2016〕3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意见函复如下: 同意将大唐新能源北京昌平青灰岭风光发电49.7MW 工程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京环审〔2014〕218号)的主体变更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6-09-19 [发布机构]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大唐;新能源;青灰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