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巩固联勤联动机制强化机动车 排放污染监管的通知
[摘要] 京环发〔2015〕4号 各区县环保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各区县交通支(大)队,辖区车管分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2013-2017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强化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有效降低PM2.5污染,全市环保和交管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整合执法监管资源,扩充执法监管范围,提升执法监管效能,使联勤联动工作制度化、长效化、规模化、科学化,做到机构健全、责任明确、执法严明,为高标准完成《行动计划》相关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发布日期] 2015-02-12 [发布机构]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执法;机动车;区县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