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北京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需要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进行重大处罚一案的听证
[摘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以及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申请,兹定于2015年5月27日14时30分,在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第一会议室,举行对北京住总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需要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投入使用拟进行重大处罚一案的听证。
[发布日期] 2015-05-18 [发布机构]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污染
[关键词] 申请;听证;环境保护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