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申报第五阶段车型环保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
[摘要]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京环发〔2013〕14号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申报 第五阶段车型环保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我市自2013年2月1日起,对新增轻型汽油车实施《轻型汽车(点燃式)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北京Ⅴ阶段)》(DB 11/ 946—2013)标准(以下简称《京五标准》),对新增公交、环卫用途的重型柴油车实施《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17691-2005)中的第五阶段排放控制要求。
[发布日期] 2013-01-29 [发布机构]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排放;申报;试验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