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艾尼克斯电子(北京)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审批情况的公告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经审查及征询接受地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意见,我局同意艾尼克斯电子(北京)有限公司将HW31类废焊锡渣(废物代码:231-008-31)共10吨分5批次转移至苏州伟翔电子废弃物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
[发布日期] 2015-07-31 [发布机构]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年月日;环境保护局;转移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