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限制进口类废物审批与管理的通知
[摘要]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京环发〔2006〕190号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 加强限制进口类废物审批与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以下简称“进口废物”)的环境管理,规范进口废物审批,杜绝非法倒卖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等违法行为,防止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过程造成环境污染,现对我市进口类废物审批与管理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关于申请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 按照国家规定,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按年度申请,北京市环保局进行预审。
[发布日期] 2008-03-25 [发布机构]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进口;固体废物;利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