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
[摘要]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市监察局 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水务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农业局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北监管局 京环发〔2013〕120号 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 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按照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关于2013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发〔2013〕55号)精神,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水务局、市工商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局、华北电监局等13个部门联合制定了《北京市2013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发布日期] 2013-07-18 [发布机构]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危险废物;重点;专项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