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转发《2015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摘要] 京环办〔2015〕4号 各区县环保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 为加强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动态监控和管理,更好地为“十二五”总量减排和环境管理服务,现将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下发的《2015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环办〔2014〕116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有关要求将名单中的企业全部纳入2014年度环境统计重点调查范围,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所有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切实做好监察、监测等监督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 2015-01-13 [发布机构]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市辖区;监控;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