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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北京生态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审批情况的公告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经审查及征询接受地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意见,我局同意北京生态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将HW18类焚烧处置残渣(废物代码:802-002-18)300吨分25批次转移至逐鹿金隅水泥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发布日期] 2015-12-10 [发布机构]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生态和保护
[关键词] 处置;环境保护局;转移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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