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73517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关于销售新建居民住宅明示建筑隔声情况及所在地声环境状况的通知
[摘要]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文件 京环发〔2007〕141号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销售新建居民住宅明示建筑 隔声情况及所在地声环境状况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销售单位: 根据《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销售新建居民住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明示所销售住宅的建筑隔声情况和所在地声环境状况”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承担相应的职责,履行相应的义务。
[发布日期] 2008-03-25 [发布机构]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隔声;标注;住宅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44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