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68921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摘要]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京环发〔2013〕74号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环保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 按照环境保护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京应急委发〔2010〕10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加快推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环境应急预案的管理 对环境应急预案实行分级管理,我局对全市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区县环保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具体如下: (一)我局负责市级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组织专家评估,报市应急委审查、批准,并报环境保护部备案;负责对区县环境应急预案和专项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负责对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掌握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发布日期] 2014-03-13 [发布机构]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应急;预案;备案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106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