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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单位的公示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对北京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位于大兴区青云店镇老观里)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拟对该企业发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允许从事废铅酸蓄电池和含汞废物进行集中收集的经营活动。
[发布日期] 2008-03-25
[发布机构]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危险废物;环保;固体废物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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