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责令北京房建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的通知
[摘要]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京环发〔2011〕126号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责令北京房建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的通知 北京房建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承建的房山区长阳镇长阳半岛1号地1-3号住宅工程工地食堂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该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发布日期] 2011-05-13 [发布机构]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北京市;改正;违法行为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