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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制定发布《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废放射源收贮准则》地方标准
[摘要] 为规范放射性废物收贮工作,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于今年5月27日联合发布了《核技术利用放射性废物、废放射源收贮准则》(DB11/639-2009),自今年12月1日起实施,这是本市首次发布的关于放射性废物收贮的技术标准,属强制执行标准。
[发布日期] 2009-09-17 [发布机构]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废物;放射性;收贮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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