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2007年北京市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指导意见
[摘要] 根据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的部署,从2006年8月至2007年6月,全市将重点开展远郊区县村庄体系规划编制、400平方公里村庄建设用地地形图测绘和350个村的村庄规划编制等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一、区县村庄体系规划编制 (一)职责分工 宏观指导:市规划委会同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宏观组织协调,指导各区县做好村庄体系规划的编制工作。 组织协调:区县政府负责本区县村庄体系规划的编制组织协调工作。 具体负责:区县规划分局会同区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村庄体系规划编制的指导工作。
[发布日期] 2006-11-28 [发布机构]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测绘;规划;区县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