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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北京市生态文明村的有关规定
[摘要] 一、创建目标 生态文明村的创建是为了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使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和利用,产业结构优化合理,并提供良好的人居环境。 二、适用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申报北京市生态文明村的范围是北京市辖区内的所有行政村。 (二)成立创建工作领导机构。 (三)提交创建申请和工作总结。 (四)达到《北京市生态文明村考核标准(试行)》的各项标准。 三、申报程序、内容和时间 (一)申报程序:符合《北京市生态文明村考核标准(试行)》的行政村,经乡镇政府同意后,向当地区县环保局提出申请,
[发布日期] 2004-05-25 [发布机构]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文明村;申报;环保局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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