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二〇〇五年度北京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经费资助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人事局,市属有关部、委、办、局(总公司)、直属机构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处,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速培养造就一支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北京市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等七部委〈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京人发〔2003〕1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北京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经费资助办法(试行)〉》(京人发〔2004〕100号,以下简称《资助办法》),现就开展2005年度北京市“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经费资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
[发布日期] 2004-11-26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资助;百千万;新世纪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