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农村税费改革市对区县专项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
[摘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意见》(国发[2003]12号)精神,保证我市农村税费改革的顺利进行,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保证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办法。 一、转移支付的目标和原则 转移支付的目标是:确保郊区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落实,保证郊区基层政权运转所需的必要经费,维护郊区社会稳定,支持郊区经济发展。 转移支付的原则是: (一)统一与规范。对郊区现行乡镇开支项目和标准进行合理界定,选取相关客观因素,按照统一公式测算各区县的乡镇标准支出需求。 (二)公正与合理。根据各区县的财力结构和财政困难程
[发布日期] 2003-07-08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区县;该区;核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