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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换发饲料生产经营登记证的通知
[摘要] 各郊区县农委及全市各饲料生产经营企业: 2003年8月,我处集中一个月时间为全市生产经营浓缩、配合、草料、原料的饲料企业换发了生产经营登记证,登记证的有效期为一年。到今年8月份,登记证到期。为进一步优化饲料企业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方便企业办理免税等相关手续,我处将集中为企业换发新的登记证,并将登记证的有效期由原来的一年延长为三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本次集中换证的企业为今年8月份到期的本市生产和经营浓缩、配合、草料、原料的饲料企业。 二、时间 2004年8月15日至9月15日(公休日除外)。
[发布日期] 2004-08-09 [发布机构]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登记证;企业;饲料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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