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70572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关于开展北京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2009)
[摘要] 郊区县农委,市有关企业: 为做大做强龙头企业,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按照《北京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动态监测管理办法》(京政农函[2009]35号)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精神,经北京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开展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郊区县农委负责组织注册地在郊区县企业的申报工作。 2、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报注册地所在区县农委,区县农委负责企业申报资格及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审核。 3、郊区县推荐的企业要征求郊区县农委、发改委、科委、财政局、国税局、地
[发布日期] 2009-06-24 [发布机构]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郊区县;企业;申报材料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132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