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山区防汛工作的通知
[摘要] 七山区区县政府: 为确保安全度汛,按照市领导要求,各山区区县要进一步做好汛期的防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上报灾情 遇发生洪水、泥石流等灾害,要及时上报市政府办公厅、市农委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农委值班电话:63088114,传真:63088718。 二、做好搬迁地区防汛工作 已列入今年搬迁计划的采空区、泥石流地区,要尽早搬迁。列入今后几年计划的,要做好防汛度险准备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做好救灾工作 对于已经发生灾情的地区,要做到救灾物资及时到位,并尽快开展生产自救工作。
[发布日期] 2004-07-30 [发布机构]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防汛;做好;搬迁 [时效性] Effective